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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学生放暑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2日  点击:[]

各学院、学生各班级:

本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学生暑假起止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时间

1、实习年级学生:按照实习医院(单位)的统一安排作息;

2、其他在校学生:自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至8月30日,8月31日-9月1日(周六、周日)返校注册,9月1日(周日)晚点名,9月2日(周一)正式上课。

二、注意事项

1、暑期放假前,各班级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①做好学生放假去向统计,摸清每位学生返乡路线和时间、方式,确保每位学生去向明确、安全到家;②组织学生全员阅读《高等学校暑期安全温馨提示》、签订《高等学校暑期安全责任告知书》(附件一、二);③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防溺水、极端天气变化、防电信诈骗、防交通意外等安全提示;④暑期学生如异地(十堰以外)出险,参加十堰市居民医保的同学须致电茅箭区医保局备案0719-8788292,学平险关注“人保寿险E服务”公众号自主备案或致电人保寿险报案0719-8268755。

暑期除居住在校内的实习生外,其他年级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留校的请于7月5日前填写《2024年暑假学生留校申请表》(附件三,含租住在校内的学生,实习生不用申请直接统计即可)交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24年暑期特殊原因留校学生信息台账》(附件四,含不住宿舍但在校内居住的在籍学生)由学院汇总后上报学生管理科阿卜老师处备案。

2、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注意事项。各学院依照并结合校团委关于开展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切实做好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工作,对以下内容进行强调:①各学院分团委书记、辅导员老师以及带队老师,务必做好社会实践活动的审批工作,并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建立安全台账。②注意学生社会实践外联情况,避免学生参加来源不明或境外项目,不接受来源不明或境外资助。③关注引导学生围绕健康中国战略立足医药学科专业开展社会实践,避免参与涉敏感性话题调查或活动。④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应购买有学平险或意外险。

3、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要密切关注各省、市资助中心以及贷款银行关于生源地贷款续贷、新贷的通知(湖北省暂未发布相关通知),校资助中心也会第一时间转发湖北省国开行生源地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4、2024年9月1日前,请各位同学缴纳学费、住宿费,缴费网站:https://zfpt.hbm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上8位数出生日期(留学生默认为88888888)。亦可进入学校网站首页-查询与服务-学费支付与查询登录该系统,详细网上缴费操作说明见附件五。

附件一:《湖北医药学院暑假安全告知书》

附件二:《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暑假安全告知书》

附件三:《2024年暑假学生留校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学生事务部

2024年7月2日

上一条:我校召开2024年秋季学期校园安全专题会暨学生工作(扩大)会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辅导员专项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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