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考核工作在校人事处的管理、监督、指导下,由学生工作处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湖北医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岗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2022年5月30日
二、招聘岗位
岗位: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2人)
专业:心理学
三、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的原则。
3、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四、资格复审安排
1.时间:2022年5月30日8:00-8:30
2.地点:8号教学楼
考生需提交证件材料:本人简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学历、学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对象
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且专业背景符合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招录要求的人员,招聘人数与现场参加考核人数达到1∶3开考,不足1∶3比例的,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
六、考核安排
考核包括试讲和面试两部分:①试讲,满分100分。应聘人员围绕大学生心理健康领域内的某一个知识点进行讲授(考生可根据需要自备讲授PPT)题目自定,限时10分钟,占面试总成绩的40%;②面试,满分100分。考察应聘人员在自我介绍后,抽取题目进行回答,面试官现场提问考察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现场应变能力,时间10分钟(含自我介绍、面试、现场提问),占面试总成绩的60%。
七、考核程序
1.时间:2022年5月30日9:00
2.地点:8号教学楼8102教室
3.具体程序:
(1)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专业知识背景、实践经历与技能、自身的优势特点等,限时2分钟;
(2)试讲:应聘人员围绕大学生心理健康领域内的某一个知识点进行讲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基本方法,限时10分钟。
(3)面试:现场抽取题目进行回答,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水平,心理咨询与服务、危机干预能力,心理健康活动策划、组织能力等,侧重应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结合专业知识和所在岗位组织答案,限时5分钟。
(4)现场提问: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思维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和知识经验水平等,时间为3分钟。
4.综合成绩评定。各面试官分别对试讲与面试情况打分,分别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按照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相加计算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招聘结果公示。考核结束24小时内,学工处网站(https://xgc.hbmu.edu.cn/)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人事处,在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s://rsb.hbmu.edu.cn)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八、体检、心理测试
根据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在湖北医药学院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考核小组商议后,可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防疫要求
1.考生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所有考生考核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主动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听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湖北省和十堰市疫情防控(每日17时更新)有关通告: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鄂返鄂人员,实施“10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中高风险地区解除后,隔离措施自动解除。所有外省来返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落地查的基础上,第3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省内市内考生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对行程码带※号者,在核酸“落地查”基础上,第3天再增加1次核酸检测(即行程码带*号者,须于考前3天到达考点所在地,考试当天须携带并出示2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请考生进一步关注湖北省和十堰市疫情防控相关通告。不能按要求提供防疫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为提高审查效率,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核酸纸质报告。
3.考生进出我校,必须在校门口进行登记,原则上考生考核结束后30分钟内离开校园。
4.每位考生须提供个人健康状况申报承诺书(附件1),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
湖北医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5月24日
附件:个人健康状况申报承诺书
湖北医药学院公开招聘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申报承诺书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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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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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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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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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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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地及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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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28天内是否有境外旅居史? 是□ 否□
2.近14天内是否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省指挥部明确管控的重点地区、省外地区旅居史? 是□ 否□
3. 参加活动前 14 天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胸痛、呼吸困难、乏力、鼻塞、流涕、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疑似症状? 是□ 否□
以上3项:如果选填否,则直接跳过回答第4题;如果选填是,请填写以下3.1-3.4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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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风险地区旅居时间: ,到过何风险地区:
3.2 来返堰时间: ,交通方式及车次信息:
3.3 是否能提供返堰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是□ 否□
3.4 是否能提供落地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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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加活动前14天是否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人员的密切接触史?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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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是正在被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社区健康监测的人员?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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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活动前“湖北健康码”“行程卡”是否正常?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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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参加活动前是否完成3剂次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是□ 否□
如果选填否,则直接跳过进入第8项;如果选填是,请填写第7.1、7.2、7.3子项:
7.1第一剂次日期: 年 月 日
7.2第二剂次日期: 年 月 日
7.3第二剂次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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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每日健康监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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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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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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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37.3℃)、干咳、乏力等症状?若无,填“无”,若有,请说明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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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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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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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37.3℃)、干咳、乏力等症状?若无,填“无”,若有,请说明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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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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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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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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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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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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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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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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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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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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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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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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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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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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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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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承诺事项
本人对以上个人健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提供不实信息造成疫情扩散和传播,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
申报承诺人: (本人签名,捺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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