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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六批班主任、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7日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按《湖北医药学院青年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选聘与管理办法》(湖医药办字[2020]13号)相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第六批本科班主任、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职数

1、选聘岗位:①本科生班主任;②研究生班主任;③本科生兼职辅导员;④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2、岗位职数:原则上从一年级开始逐级配备,具体职数由各二级学院统筹考虑。

二、选聘程序

12月5日前:有意向担任上述岗位的教师报名填写申请信息https://www.wjx.top/vm/hlpZ7bp.aspx#。

12月7日前:学生工作部(处)将报名信息反馈给各二级学院,并做好协调和调剂。

12月12日前:二级学院组织遴选,各学办将拟选聘意见(附件2)报学生工作部(处)。

12月20日前:学生工作部(处)确定选聘意见报学校同意后行文聘任,相关选聘人员即开展工作。

三、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40岁以下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从2021年开始正式列为教师晋升必要条件。各学院务必将此要求传达至每一位青年教师,引导青年教师切实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2、精心组织。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选聘,关系教师教学发展和自身发展,各位青年教师要主动与意向学院做好沟通对接,事先了解相关工作要求;各用人学院要做好统筹,科学设岗、合理安排、稳妥组织。

3、加强管理。各用人学院要加强受聘教师的工作指导,帮助其尽快熟悉工作,发挥优势特长,紧密联系学生,服务学生健康成长。要加强跟踪考核,及时督促提醒,确保工作职责积极履行到位,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情况,要及时终止聘期。

未尽事宜,请与校学工部联系。联系人:阿卜,联系电话:0719-8891902。

附件:第六批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申请匹配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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