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拓展学生综合素质,树典型、争优秀,根据,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024级新生班级除外)。
二、评选依据
《湖北医药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办法》(湖医药学字[2024]9号)
三、评选说明
1.校奖学金名额根据各学院在校学生总数按比例划拨,各班级奖学金名额由学院统筹安排,具体名额见附件2。
2.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分以及奖励分由各班级评审工作小组根据日常管理和集体活动情况予以赋分。
3.学生必修课平均绩点可在教务系统中进行查询,具体方法:教务管理--成绩管理--统计分析报表--选定指定班级(学期范围选取2023-2024-1、2023-2024-2学年,修读方式统计范围选取初考成绩)。
4.身体素质测评分采用上一学年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
5.发展素质测评分采用上一学年第二课堂成绩进行折算赋分(折算后具体分数见附件3)。
6.学生宿舍违纪通报情况以后勤处学生公寓管理科发布的检查结果为准(附件4)。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本院评审工作。各班级成立评审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照指标体系进行评议计分,综合资格条件、指标确定奖学金评选结果并公示。
2.各学院按要求、准确填写《湖北医药学院2023-2024学年校奖学金呈报表》(附件5)、《湖北医药学院2023-2024学年奖学金获奖名单》(附件6)。
3.评选过程如有疑问,请与学工处学生管理科联系反馈,联系人:朱鹏,联系电话:0719-8891902。
五、时间安排
9月20日—9月30日:各学院、各班级组织学习动员,进行具体评议、计分、确定获奖学金人选及等次等工作。
10月8日—10月12日:各学院学办对各班级报送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公示,审核无误、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工处学生管理科阿卜老师处(材料目录见附件7)。
10月14日—10月25日:学工处审核、汇总、公示,报学校领导审批,发文表彰。
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2:《2023-2024学年各学院奖学金指标切分》
附件3:《湖北医药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课堂赋分情况》
附件4:《湖北医药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宿舍违纪通报情况》
附件5:《湖北医药学院2023-2024学年校奖学金呈报表》
附件6:《湖北医药学院2023-2024学年奖学金获奖名单》
附件7:《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材料报送目录》
湖北医药学院学生工作处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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