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班主任、兼职辅导员聘期考核及
第八批本科生班主任选聘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启动第七批班主任、兼职辅导员聘期考核及第八批本科生班主任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第七批班主任、兼职辅导员聘期考核
(一)考核范围
以往申请延期考核的班主任、兼职辅导员以及第七批班主任、兼职辅导员,共118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学工处负责本科生班主任考核,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聘任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参照《湖北医药学院青年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选聘与管理办法(修订)》(湖医药办字[2020]13号)相关规定。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取得相应学生工作经历,并计算相应教学工作量(不计课时费)。
(四)考核程序
1.4月9日-4月13日,受聘班主任填写量化考核表,提交佐证材料至聘任学院;受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对照考核项目填写量化考核表,提交佐证材料至研究生院(科教楼1603办公室潘金戈老师)。
2.4月14日-4月17日,研工部、各学院组织对受聘人员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定。
3.4月20日,研工部、各学院将考核表及佐证材料汇总后,报送武装部国防教育科李良俊老师处。学工处进行复核、公示,无异议后下文。
二、第八批本科生班主任选聘工作
(一)岗位数及聘期
本科生班主任原则上从大一年级开始逐级配备,一个教学行政班配备1名班主任,1名教师最多可兼任两个教学班班主任。聘期2年。
(二)选聘条件
1.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含临床教师)或管理人员,身心健康,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和班主任工作关系。
2.新入职专任教师原则上应担任本科生班主任,聘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可申请续聘。一个聘期内不得中断指导或更换指导班级,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按班主任选聘流程重新选聘。
(三)选聘程序
1.4月14日下班前,符合任职条件且有应聘意向的青年教师填写《湖北医药学院班主任聘任申请表》,并经所在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至科教楼516办公室。
2.4月17日下班前,学生工作部(处)将报名信息汇总并经过初审后反馈给各二级学院,并做好协调和调剂。
3.4月22日前,二级学院组织遴选,各学办将拟选聘意见(湖北医药学院第八批本科生班主任申请匹配汇总表)报武装部国防教育科李良俊老师处。
4.4月底前,学生工作部(处)将本科生班主任选聘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行文聘任。
(四)工作要求
1.根据相关文件精神,40岁以下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请相关部门、各学院将此要求传达至每一位青年教师,鼓励并支持青年教师积极担任本科生班主任。
2.做好衔接。青年教师申请本科生班主任可事先与意向学院做好沟通,了解具体工作要求。各学院要做好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力争为每个低年级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增强学生工作队伍力量。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对待聘期考核和新一轮选任工作,确保考核和选任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杜绝弄虚作假或敷衍了事的现象发生。
4.材料过程中的其他不明事项,可电话联系学工处李良俊老师,联系电话:0719-8891119。
附件:
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青年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量化考核表.docx
附件3: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兼职辅导员量化考核自评表.docx
附件5:湖北医药学院第八批本科生班主任申请匹配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6年4月9日
